信阳光山公安局紫水派出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20-08-06 09:30:4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潘再军
中新河南网8月6日电 近日,省公安厅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信阳光山县公安局紫水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局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紫水派出所紧紧抓住执法规范化这个“牛鼻子”,依托“1+2+4+N”执法管控新机制,坚持科学、文明、理性执法,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以建设执法办案场所为支撑点,把好执法规范硬件关。
紫水派出所在市、县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高标准建成派出所接报案室、办案区、案管室、涉案财物室四个功能区,实现各功能区设置、使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办案场所内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暂存物品保管、讯问、询问、等候等功能室区块更加合理,基础设施更加齐全,案件流转更加顺畅,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以提升民警执法素质为切入点,把好执法规范能力关。
坚持聚焦战斗标准,立足实战要求,不断增强民警会执法的能力和敢执法的底气。坚持将各类法律法规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新问题、处理新情况,取得新实效,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一案一评、以案释法、以老带新、以点带面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从而增强执法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监督意识,推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以规范民警执法活动为着力点,把好执法规范监督关。
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及民警执法台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措施,深化兼职法制员制度,规范接处警和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适用;全面实现网上办案,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执法活动实行民警互查、法制员专查、所领导审核三重审核监督力量,逐案分析评查,全程把控执法质量关;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杜绝出现执法过错,督促民警养成良好执法习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力争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徐玲 孙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