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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检察为民办实事 群众感谢送锦旗
2021-05-19 16:21:4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5月14日(李克选 王珂 秦泽洲)5月14日上午,正值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教育深入开展之际,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庞某某来到新野县检察院,把一面写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了该院第四检察部。这是新野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感谢新野县检察院,感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没有你们认真履职,我的案子不可能再审改判,更不可能退还我的4900元诉讼费。”庞某某感激地说。故事还得从3年前说起,2018年8月庞某某、匡某某、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匡某某承担60万元债务,庞某某、匡某某不服,案件几经周折,法院仍裁定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维持原审判决。2020年,二人向新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新野县检察院受理后,案件承办人迅速查阅法院诉讼卷宗,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分析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依职权调阅、复印了工商登记等相关材料。经多次讨论研究,最终认定高某应承担还款责任,遂向新野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11月,再审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
    再审判决后,法院以原审简易程序,再审是普通程序,原告应补缴4900元诉讼费为由,通知原告庞某某再次缴纳4900元诉讼费。庞某某认为法院令其补缴诉讼费行为错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通过查阅诉讼费缴纳办法、与再审法官沟通,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裁定退回庞某某补缴的诉讼费4900元。庞某某表示,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办案人员坚持公正司法、为民执法,通过有效监督,使案件得到公正办理,有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特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办案检察官表示:“坚持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情来办,办好人民群众的每一起案件,是我们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感谢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的肯定与认可,这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的办案理念,还诠释了‘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我们从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做起,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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