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唐河县实行“3个6”工作法 夯实村(居)法律顾问惠民生
2022-09-17 16:13: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9月16日电(李克选 何莉 牛群勇)去年来,唐河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南阳市十五项重点民生实事,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为契机,立足县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深度研判,总结创新了“3个6”工作法,有力地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在促进乡村基层依法治理,加快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目前,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下村(居)提供法律服务7000余人次,宣讲法律45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000余人次,调解民事纠纷800余起,为村(居)委提供法律意见900余条,帮助起草修改村规民约2000余条处,代写各类法律文书350余份,代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8起,服务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156起,成功化解信访案件(苗头)188起次,基层组织和群众反响良好,用他们自己话说:我们已经离不开村(居)法律顾问了。其主要做法是:

一、在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时,标准要求达到“五有一满意”。一是所有村(居)法律顾问均有专业律师担任。我县在现有执业律师40名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司法局争取下派律师65名,每名律师担任5个村(居)法律顾问,并与村(居)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确保全县527个村(居)实现专职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有服务场所。要求所有乡镇村(居)委为律师开展服务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等。三是有规章制度。要求各乡镇村(居)委根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将工作制度、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规章制度上墙,按要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有村(居)法律顾问公示标牌。要求各乡镇村(居)委在明显位置悬挂村(居)法律顾问指示标牌,标明村(居)法律顾问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内容,便于群众联系咨询。五是有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在日常开展服务时,将宣传讲稿、群众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意见等工作情况以台账形式进行记录,归档备查。六是群众满意。群众满不满意是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落脚点,要求各村(居)法律顾问在开展工作时,每月对所包村(居)委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一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优质高效的服务,达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满意。文峰街道徐庄社区、兴唐街道小常庄社区、古城乡黄宅村等150余个村(居)“五有一满意”规范化标准高,服务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


二、为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对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实行六项措施。一是列入各级目标考评。县委政府对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各村(社区),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均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主观能动性,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去年来,县乡共召开汇报会60余次,解决问题130余件,使该项工作在全县顺畅推进。二是不定期督查。成立5个督查组分片包乡镇进村(居)不定期督查,主要督查各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居)开展服务次数、服务项目、服务效果以及群众是否满意和台账资料是否完善(县局为每位律师印制专用台账本)等情况,随时发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至目前,共开展督查30余次,发现问题22个,提出合理化意见13条,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电话访谈。依据全县各乡镇村(居)法律顾问联系村(居)干部信息库,随时进行电话抽查访谈,掌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至目前,电话访谈1000余次,重点提醒15人。四是及时通报。根据平时抽查督查掌握的情况,每月进行通报一次,做得好的给予肯定表扬,工作中马虎应付,群众不满意的提出批评。至目前,编发通报12期,表扬56人次,批评13人次。五是公正考评。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半年一次总结,年终一次总评,考评结果存档备用。至目前,组织考评5次,总结2次,年终总评1次。六是兑现奖惩。半年和年终分别召开一次由全体村(居)法律顾问参加的总结会,邀请市局领导现场指导,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补贴,并对工作扎实认真,群众满意度高,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马虎应付,群众意见大,不称职的坚决给予调整或辞退。目前,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表彰奖励37人次,调整5人次。




三、为保证考评结果公平公正,考评坚持六级参与。一是自我评价。由法律顾问本人对自己一年(季度)来的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评价,自认格次。二是群众测评。召开群众代表会,法律顾问在会上进行述职,发放测评表,由基层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评价,同样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评价。三是村(居)委鉴定。征求村(居)基层组织意见,由村(居)基层组织对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居)实际服务次数和服务质量进行鉴定,并加盖村(居)委公章,负责人签名。四是司法所意见。各乡镇司法所是村(居)法律顾问的日常协调管理部门,对各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因此各乡镇司法所的评价意见非常重要。五是乡镇(街道)意见。听取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能使考评更为客观。六是县司法局评定。县司法局根据村(居)法律顾问的自评、群众测评、村(居)委鉴定,乡镇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意见,结合平时抽查督查掌握的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给予村(居)法律顾问总体评定,作为补贴发放和奖惩的依据。去年共评出优秀30人,称职73人,基本称职2人,大家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