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搬进”乡镇社区 现场普法维护群众健康
2021-12-14 11:06:53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邱迎
近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来到该县晁陂镇某社区,为公开审理的刘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支持公诉。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因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品被镇平县公安局立案查处。据悉,该案为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该院正在办理的该案件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随即展开调查工作,先后和刑事承办人人员进行沟通、讯问刘某某和依法进行公告,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随后,该院以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当庭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赔偿损失和支付赔偿金。宣判后,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提出上诉。庭审结束后,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房崇结合自身办案的经历、当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犯罪案件的特点,以案普法宣讲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他告诫大家要去正规的商店和药店购买食品和药品,不买“三无产品”,保护自己的人身健康。同时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触及法律底线。(岳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