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南阳 > 要闻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新野法院:男子撞人不愿面对 母亲劝说当庭履行
2021-12-08 14:42:2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12月7日电(李克选 白广彬 杨一飞 宋俊波)12月7日下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被告当庭将赔偿款18000元微信转账给原告。
  2021年6月,被告马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原告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负该事故的全责。原告李某在新野县中医院治疗完毕后,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委托,在安徽中衡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误工期90日、护理期46日、营养期90日。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宋俊波接到此案后,多次联系被告马某,被告马某一直推诿甚至不接电话,导致案件无法正常进入庭审程序。经多方询问,法官得知其母亲电话,便与马某母亲多次联系,并向马某母亲解释如果不履行相应义务可能会导致的法律后果,马某母亲表示,会及时劝说马某承担应尽的赔偿义务。
  通过法官及马某母亲的多次沟通,马某最终办理了委托手续让其母亲全权代理。庭审时,宋俊波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悉理,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统一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赔偿款,达到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