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地市观察 > 政法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开封市鼓楼法院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 开启金融解纷新篇章
2024-05-24 21:03:4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5月24日电: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借鉴兄弟法院先进工作经验,于近日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有力助推了金融机构加快化解不良债务、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避免了因程序空转而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对于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张女士2016年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并刷卡消费后,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催收无果后,向鼓楼法院提起诉讼。经系统查询,发现张女士此前已因其他债务被强制执行,且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与银行联系,银行表示没有其他财产线索可以提供。
 
  据此,鼓楼法院发出《预查废证明》,该文书载明:“本院经审查发现,被告张某已有其他债务涉诉经执行,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特此证明。本证明仅限金融机构使用。”该证明大大缩短了金融机构核销周期,减少了核销的程序成本。
 
  但法官在此提醒,债务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预查废证明》仅是法院提供给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也不会因此被免除。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针对金融纠纷类型化的特点,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路径,积极回应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有效利用预查废证明,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辖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