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河南法治 > 公安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2020-09-29 15:27:0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大红
  中新河南网9月29日电(赵要伟)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商品经营环境,持续督导刚性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助力全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9月21日至25日,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在偃师市委政法委的统筹部署下,联合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聚焦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产品,在全市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了“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行为,旨在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多方联动、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强化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努力让广大少年儿童吃的放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城市区13个镇、街道20余所中小学校周边小超市、小商店、小作坊等场所为重点,重点突出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的生产厂家、认证标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假冒食品商标、“三无”过期食品等进行细致排查;重点抽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具有危险性的玩具,依法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却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重点检查书写类文具、磁铁笔等带有娱乐功能的文具,开展胶粘类文具和塑料类文具风险监测;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进行整治;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行为,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鼓励社会组织搜集质量安全违法线索,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
 
  为使此项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寇智宇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宏章及相关执法人员,针对城乡差异进行现场研判,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处,产实效。一是合理分配,各尽其能,优势互补,为行动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以往出现较多的“三无玩具”、“三无食品”作为主要对象,并兼顾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规范。三是多组并进,突击检查,全面清理,不留盲区。四是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情况、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手续是否齐全、查验制度是否落实,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在市第一实验小学周边商超和蛋糕作坊查出“三无食品”巧克力球和自制真空包装糕点等;在市实验中学周边商超查出塑制品匕首、刀枪及没有任何标识的彩色水晶泥等;在市第二实验小学门口对一现做蛋糕的流动商贩进行规劝,告诫在校园周边使用天然气罐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在缑氏一中周边商超查出售卖的磁力玩具和装有子弹的玩具枪等;在府店镇中心小学周边商超查出没有出售的仿真枪和塑制锋利器械、手铐等;到实验高中学生食堂,专项检查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不仅扰乱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而且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不合格儿童和学生用品中普遍存在使用说明、标识不符合标准的情况,部分儿童和学生用品还存在无3C强制认证、无安全检测证明、无厂名厂址的情况。不合格儿童玩具中,问题较为突出的是正常使用指标、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指标不合格,如小零件、功能性锐利边缘、尖端、突出物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以执法强普法,增强商户的法治观念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多数商户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代卖,不需要经营许可,产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生产日期,无需说明产品来源等现象,执法人员积极向商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其强化法律意识,严把进货渠道关,坚决杜绝出售有潜在危险的玩具等违规产品,切实对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负责。同时,通过对中小学生进行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宣传,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事关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等多方合力而为。要联手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从食品安全、儿童玩具到文化用品、消费理念等,分年龄段进行持续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甄别意识,远离“三无产品”,选择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校园周边环境人人维护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活动反响强烈,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李静说,校园安全无小事。此次活动非常及时和必要,老师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经常深入班级排查“三无产品”,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同时通过“班级校信通”和“家长微信群”向家长告知,家校互动,共同为师生营造校园安全氛围。
 
  偃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表示:维护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任重而道远。市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监管、从严监管、多方共治,把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持续不断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并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回访检查,全面巩固整治成果,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同时,将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接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普及质量安全常识,提升学生和家长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