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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军马河镇:学习贯彻《南阳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
2022-09-26 08:49:58   来源: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9月26日电(李克选 王冠威)近日,西峡县军马河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由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及机关全体同志参加的会议,会上,镇长陈江峰就《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阐述,强调此次会议既是党员干部法律政策的知识培训,也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照《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规定,各村、各单位对于今后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出庭应诉,作为一项铁的规定。
  
  二是全力化解行政纠纷。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最终目的在于行政纠纷案件的有效化解,各村各单位要对近年来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信访问题等进行梳理,吃透案情,有效化解,理顺干群之间的关系。
  
  三是全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大多出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加深了政府和群众的矛盾,各行政执法人员要真正的学法、用法,提升自身素质。
  
  四是认真做好答辩、举证等准备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因此,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准备,保证庭审顺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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