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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法庭+村委 让艾草飘香
2022-09-12 10:02:0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9月12电电(李克选 何莉 史佳) 9月8日,在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人民法庭和某村委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成功化解。
    原告梁某诉称,自己从同村村民处租赁集体土地147亩用于种植艾草,并支付了租金,被告吕某无缘无故霸占土地5.5亩,毁坏原告种植的艾草并种上花生,后经村小组组长多次调解无果,故向法院起诉。
    因案件涉及集体土地,且考虑到被告吕某已年过七旬,姜贇法官先向当地村委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土地性质,随后又共同前往吕某家中,为吕某上门送达应诉文书。到达被告家后,吕某外出,其妻子郭某称吕某种地是受其侄子委托而为,对法院送达应诉文书有所抗拒,姜法官耐心地为其普及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村委工作人员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与郭某拉家常,并劝说其应自觉主动地配合法院工作。最终,郭某同意代收应诉文书并承诺转达吕某,送达任务顺利完成。离开吕某家后,村委工作人员又带领姜法官查看了现场,帮助法庭初步了解案情,为案件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后经过近一周的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逐渐缩小,双方也被法庭、村委这段时间的工作所感动,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诉讼并非目的,解纷才是关键。石佛寺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整合力量资源,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积极运用“法庭+”调解模式,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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