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印发《工作意见》 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2022-07-21 16:55:3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7月18日电(李克选 何莉 王晶雅)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提升保全工作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8日,西峡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理念进一步做好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树立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挥保全效能,助力财产保全工作做实做好。

《意见》明确办理保全案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要求各部门应当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秉持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的理念,既要坚持公正高效保全,做到规范及时、应保尽保,保障申请保全人实现债权,防止因消极、拖延保全而损害申请保全人权益;又要坚持善意文明保全,做到合理适度、该保才保,防止因滥用保全、过度保全、超标的、超范围保全而损害被保全人权益。
《意见》强调,要明确被保全财产价值,善意选择被保全财产、充分发挥被保全财产效用。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应当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权属状况、保全顺位、权利负担等情况,区分不同的保全对象、财产类型,准确估算和确定被保全财产价值。原则上采取保全措施时应以该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准。要善意选择被保全财产类型,防止申请保全人恶意申请保全或因不当保全而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不影响债权实现或者不导致财产价值严重贬损的前提下,应当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死封”,做到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意见》要求,加强财产保全立审执的衔接,适时做好保全措施的变更、解除和财产置换。保全行为实施后,根据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意见和申请适时变更、置换被保全财产或保全措施。同时,通过变更保全、续行保全、解除保全、保全法律文书送达、保全实施办理结果的反馈等五方面为财产保全立审执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中还指出,要审慎确定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的保全豁免范围,既要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又要避免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个人利用两类账户规避、逃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