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执行奔波不止 异地带回失信人
2021-12-12 09:00:5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12月8电(李克选 丁清凌 张冠)“法官,你们赶快来,我知道赫某的下落了,现在他正在孟津干工程,你们快来!”2021年12月8日早上7时,当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韩冬立即带领团队干警,驱车近300公里赶往洛阳市孟津区,将被执行人赫某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李某与赫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赫某未支付工程款,李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赫某支付李某工程款21.4万余元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韩冬依法向被执行人赫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赫某收到后置若罔闻,并未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亦未发现赫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一直在外地,找寻不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考虑到承揽建筑工程的流动性,韩冬通知申请执行人多方关注赫某动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8日早晨接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后,韩冬立即组织团队干警驱车赶往洛阳市,对被执行人赫某进行拘传。因为要当日返回,韩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再次驱车赶回南阳。途中,韩冬抓紧时间对赫某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韩冬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赫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责任,并积极同申请执行人李某协商,最终双方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