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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法院: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50余万元
2021-12-05 12:12:54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李克选
  中新河南网12月2日电(李克选 丁清凌)为进一步提高涉金融案件执行效率,防范金融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2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
  凌晨5点30分,卧龙区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后,分为三个小组,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多路出击,奔赴全市辖区开展执行活动。
  案例一:
  南阳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杨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杨某申请贷款78.5万元,期限届满后,杨某仅履行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南阳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因杨某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刘法官多次督促杨某还款,但是杨某均以自己在外地为由拖延执行。因多次寻找杨某未果,刘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留意杨某的行踪,若发现线索立即与法院联系。在本次执行活动中,刘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立即赶往卧龙区某镇,将被执行人杨某带回法院。带回法院后,刘法官积极做杨某的工作,在反复劝说无效后,刘法官决定对杨某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刘法官动了真格,杨某这才着急主动认错,连忙联系亲戚朋友筹措资金。上午11点30分,杨某通过手机转账加部分现金的方式将所欠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该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二:
  家住工农路某小区的蔡某,因经营所需,向姚某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姚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蔡某偿还姚某借款。因蔡某未支付欠款,无奈姚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高豫飞积极约谈蔡某,但是蔡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与法官见面,此后,高豫飞通过电话约谈的形式多次做蔡某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释法明理,蔡某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责任。但蔡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承担义务,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将蔡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高豫飞再次耐心的向刘某某悉法释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蔡某仍不愿还款,并拒绝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鉴于蔡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蔡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和解4案,执行完毕2案,拘留1人,执行到位款项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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