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交警东方中队查处一醉酒驾驶营运车“酒司机“
2022-06-24 18:22:3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朱昶滔

中新河南网商丘6月24日电 (许永强 通讯员 王豪杰)6月19日23时许,商丘交警二大队东方中队在学院路新华农贸市场针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行驶轨迹异常,且驾驶人面对交警显得十分紧张。并且驾驶员一开车窗车内弥漫着浓浓的酒精味道,随后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经现场检测该驾驶员已达醉酒后驾车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抽血检测,经血液检测发现该名驾驶员李某生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7毫克。确认其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驾驶人李某生当时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性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驾驶人来说,此类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不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重新考取后不得再驾驶此类车型,甚至可能面临失业等严重后果。提醒广大驾驶人,杜绝酒驾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