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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成功调解“百万级”纠纷
2021-06-28 18:47:1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6月28日电(梁靖 张棣)“谢谢法院为我解决这桩烦心事,诉前调解速度快,还不用花钱,我相信这80万工程款很快就能拿到手了!”日前,于某送来一面绣有“殚心调解 化解矛盾”的锦旗,感谢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多元调解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艳喜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吴海燕为其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于某诉称,2016年1月,其作为实际施工方,与承包方工作人员胡某(受承包方负责人朱某委托)签订《基坑土方开挖、外运承包合同》,约定由于某承包许昌某项目土方工程,并补充约定了违约事宜。2016年5月胡某通知于某停工,期间陆续支付工程款共计194万元。2020年7月,胡某告知于某工程量及工程款,于某认为除已支付工程款外,仍剩余104万余元一直未支付。后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21年5月将承包方胡某及朱某、施工方许昌某工程公司、开发商许昌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后,多元调解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艳喜认为该案不仅涉案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而且其中涉及的合同法、建筑法等专业知识也复杂于以往案件,调解难度势必增大,但考虑到企业经营发展均属不易,一旦立案开庭双方诉讼成本必将增加,同时也考虑到双方之前有过密切的商业合作,在情理角度上看还存有调解基础,所以综合考量后,李艳喜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由其亲自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
  
  首先,针对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问题拖欠工程款金额,吴海燕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当面磋商,在你来我往的几番商讨下,双方对拖欠工程款的金额达成一致。然而,虽然金额达成了一致,但因双方互不信任,于某提出,担心工程款层层流转过程中再次出现拖欠现象,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李艳喜认为不能就此搁置,必须一鼓作气调解成功。于是,他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促膝长谈,从双方的长期合作谈到眼下的经济形势,劝导两方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最终,在李艳喜及吴海燕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双方均作出让步。
  
  双方约定:被告胡某、朱某、许昌某工程公司共拖欠于某工程款83.2万元;许昌某置业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将该工程款汇入法院账户,该款项到位后由法院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于某。
  
  魏都区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案件调解结束后,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了解,魏都区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积极转化教育活动成果,以多元解纷模式非诉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形成“多元解纷、简案提速、繁案精审”新模式,切实依法高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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