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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2021-05-14 18:56: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5月14日电(梁靖 李恒干 付屹)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月12日下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吴涛作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及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法主持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当前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审判执行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存在短板和不足,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研究通过了下一阶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举措: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通快速高效的立案审批绿色通道。树立“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要求,能当天审批的一律当天进行审批,不能当天审批的次日必须尽早进行审批。对民营企业所提出的执行案件必须实施有案必立、严格杜绝出现压案不立现象。是否申请强制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接收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后是否能够及时立案却完全可以把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压缩案件由立案庭到审理庭室间的流转及承办法官的办理周期,并由审管办根据审限节点进行适时提醒,尽可能实现案件的快审快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压缩案件由立案庭到执行局间的流转及执行各环节的办理周期,尽可能实现案件的快执快结。执行阶段,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是否能提供准确财产线索或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情况分类施策,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并加班加点付诸实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加大高消费限制令的适用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网络公开力度。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促使案件实质上得到彻底执结。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定期回访,积极沟通,既能及时回应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消除误解与不满,同时又能够通过他们的配合及时高效地查找到被执行人或相关财产线索,及时跟进,在满足执行条件的情况下随时恢复执行,使案件得以彻底执行完毕。
  
  吴涛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主动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大局的主体责任,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度融合。二要围绕任务主线,聚焦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和重点任务,认真查找短板和不足,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要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诉讼、执行全流程提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激发工作合力。要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涉诉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利用“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模式,不断完善鉴定评估、破产审判制度、破产管理人相关工作机制。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严格把握审判执行各流程节点,缩短立案、审判、移送案件、执行等耗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不断加强专业化干警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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