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暨交流研讨会
2021-04-30 19:45: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4月30日电(张培 刘红星)4月30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整顿专题学习研讨会议,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及中层正职参加会议。会议由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主持。
张桂平检察长对学习内容的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从严落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要切实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准则》落实,时刻谨记“严”字当头。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内在自觉;严格管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言传身教;严明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二是用精准指导,补强基层检察建设薄弱点。以《许昌市基层检察院考评办法》为抓手,强化绩效管理考核,激发内生动力。从“五化”建设入手,梳理分析基层院建设存在的症结和短板,因院施策、加强指导。落实好服务基层院九条规定,帮扶解决长期以来解决不好的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三是以高度自觉,增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明晰法定责任,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履职良好局面的形成。

张桂平检察长对学习内容的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从严落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要切实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准则》落实,时刻谨记“严”字当头。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内在自觉;严格管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言传身教;严明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二是用精准指导,补强基层检察建设薄弱点。以《许昌市基层检察院考评办法》为抓手,强化绩效管理考核,激发内生动力。从“五化”建设入手,梳理分析基层院建设存在的症结和短板,因院施策、加强指导。落实好服务基层院九条规定,帮扶解决长期以来解决不好的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三是以高度自觉,增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明晰法定责任,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履职良好局面的形成。

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整顿期间“每周一专题”的要求,本次党组成员分别领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张军检察长在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等内容。3名中心组成员分别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发言,畅谈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