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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节水型单位”和“2020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2021-01-28 19:38: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月28日电(张培 刘红星)日前,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被授予“河南省节水型先进单位”和“2020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2020年,该院出台一系列节水精细化管理措施,积极利用废水资源,安排节水专项资金,实现用水分区计量、节水型器具全面覆盖和用水智能化。2020年12月,经河南省水利厅和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评审验收,被命名为“河南省节水型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2020年,是许昌市检察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三年届满复审之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多策并举,扎实有效做好机关各项卫生健康工作。2021年1月,经省直机关爱卫会评审验收,该院被授予“2020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下一步,许昌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采取得力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并践行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和谐许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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