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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01-25 11:53:5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月25日电(梁靖 朱迪 付屹)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对《条例》内容进行传达,带领参会人员初步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刘安宁按照《条例》重点规范和倡导的行为,围绕绿色出行、文明旅游、光盘行动、爱护公共环境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要求法院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使用文明语言,文明司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据了解,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号召全体干警参与到《条例》学习中来,提高全院干警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人人学《条例》、守《条例》,争做文明法院人、树立良好干警形象的浓厚氛围。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践行《条例》精神,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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