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召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2020-12-16 19:02: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2月16日电(李麦囤 李战胜)12月14日下午,禹州市召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传达许昌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禹州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陈涛,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爱国,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协副主席李敏增,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汪伟宏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爱国主持,禹州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陈涛副书记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升站位,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新形势下,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做好这项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是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形势的客观需要。二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纵深推进任务落实。大力推行“阳光校园、德法共建”工程,认真抓好法治副校长选派工作,确保一校一长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的倾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融入社会。持续开展净网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三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履职尽责,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力以赴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让禹州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有力量、更有温度、更加专业。
会上,汪伟宏检察长传达了许昌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着重强调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制作法治教育节目,增强教育效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按照《许昌市政法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法治副校长选派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惩治帮教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遏制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严重暴力犯罪等案件多发频发;加强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完整司法工作体系。四是进一步强化全面综合保护。检察院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者和决策部署的推动者,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形成各个成员单位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