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服务“平安襄城”建设
2020-11-26 19:05:1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1月26日电(梁靖 王高产 姚晓芹)近年来,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推动襄城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贩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犯罪行为,推进绿色发展。植入“修复性”审判理念,建立环境恢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让破坏环境的当事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主动去修复环境,建设襄城“绿水青山”。2019年以来共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6件39人。该院审理的一环境资源案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九大典型案例之一。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作案手法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对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积极参与当前开展的全国“断卡”行动,加强配合协作,立足现有资源,充分研判线索,及时固定证据,最大限度打击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电信诈骗多发势头。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公开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2019年以来共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6件,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严厉打击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1月10日,该院对添加罂粟壳生产销售卤肉的城关镇田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以“卤肉添加罂粟壳 害人害己获刑罚”为题予以宣传报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护口罩供不应求,崔某等人在家中非法生产婴儿口罩,通过自己经营的网店向外销售14652个,销售金额135677.52元,该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及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行业漏洞、社会乱象,积极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代。如针对一教师强奸未成年学生一案,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队伍管理,严范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