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 “民告官”案件当庭撤诉
2020-10-19 15:11:3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0月19日电(梁靖 刘彩燕)“姚法官,谢谢你,我意识到我的诉讼理由不成立,我要撤诉……”近日,家住魏都区某村的刘某对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姚宇说。
这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魏都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姚宇作为该案承办法官,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据刘某诉称,2020年3月14日,某区政府和某办事处等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抢占其位于某村的责任田,她多次打110向某公安分局和某派出所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一直未被处理,刘某一怒之下将某公安分局和某派出所告上了法庭。
“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公安机关已经正常接警,并于2020年8月25日将接处警登记表交付给你,现公安机关已作出相关的行政行为,所以你所诉的理由……”庭审中,姚宇先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接着又向刘某释法明理道。

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成立,遂当庭表示要撤诉,并对魏都区法院表示感谢。

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成立,遂当庭表示要撤诉,并对魏都区法院表示感谢。
针对该案,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派出近50名公安干警旁听,并对法官在法庭上耐心的释法明理报以掌声。
“法官要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原因,又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劝和息诉,这样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还真正践行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姚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