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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被不起诉人赠送锦旗感谢检察官
2020-08-10 19:21: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8月10日电(张培 王贝贝)“李检,谢谢您给我们8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遵法、守法,也会以自己为反面案例,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守法…”阮某山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是8月3日上午发生在襄城县检察院门前的一幕。
  
  8月3日一大早,未到上班时间,家住漯河的8名被不起诉人就早早来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以此来表达他们真诚的谢意。
  
  2019年9月26日至27日,河南省舞阳县太尉镇的魏某军、阮某山等8人以合伙的方式,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湛北乡古庄村村北环山路北侧山坡上的44棵杨树伐掉,经鉴定被伐材积为13.5526立方米。2020年7月8日,襄城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襄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8人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侦查机关意见、核实情况,认定8人均属自首、认罪认罚,且为初犯、偶犯,具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遂即提请检察官联席会研究,一致同意对8人拟作相对不起诉。
  
  襄城县检察院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委托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8人开展社会调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村委代表等听证人员的一致好评。2020年7月31日,襄城县检察院对魏某军、阮某山等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同时向襄城县森林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8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罚款、补种树木等行政处罚。
  
  阮某山等8人特意赶在上班之前,早早的来到检察院门口等待着承办检察官,亲自递上锦旗,对李雅检察官亲口说一句“真心谢谢您…”。
  
  忠诚履职、践行法律监督的“为国为民”,体现在与人民交心的一朝一夕、一言一行、一字一句…让“司法办案有温情”,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检察形象深深地融入到群众中去,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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