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法院四项举措推进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审判执行工作
2020-07-13 12:19:0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7月13日电(梁靖 姚永丽 杨亚菲)依法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工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的重点和难点。许昌法院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涉财处置工作中,始终将严惩放在首位,确保涉案财产件件有处置,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一是抓常态,提升涉案财产处置工作重视程度。改变“重定罪量刑,轻财产处置”理念,高度重视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全面审查、认定及裁判工作,高度重视涉案财产部分的事实证据工作,将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摆到与定罪量刑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精准定罪量刑与妥善处置涉案财物的同步进行,用最强的力度、最严的措施、最快的效率、最高的质量完成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
二是抓常效,实现对涉案财产充分介入强化跟踪。将对涉案财产的收集、固定、处置等工作作为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的重要内容,并制作专门的涉案财产报告及财产清单。准确界定涉案财产范围,在依法认定涉案财产属性的前提下,充分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证据证明系违法所得购买的案外人合法财产,且未用于支持黑恶犯罪的,判决解除查扣措施,及时返还案外人。
三是抓常治,健全涉案财产处置审执机制。庭审前专门召开会议,对涉案财产属性进行初步调查,确保庭审的针对性;庭审中建立独立的财产调查环节,就涉案财产处置事宜开展调查、辩论;庭审后合议庭对照检察机关提交的财产清单,逐一进行研究、评议。裁判文书中设置“财产清单”,对各类涉案财产逐一回应,明确处置方式。建立执行专班,与刑事合议庭联合办案,对涉案财产逐案制定执行方案,保证生效裁判能够及时执行处置;对权属确定、没有争议的财产,提前开展评估工作,缩短处置周期,提升执行效率。
四是抓创新,建立查询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被告人债权机制。出台机制,对2018年以来生效的判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和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经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对没有执行到位的被告人所涉及的民事判决进行查询,由执行部门对可执行的债权依法执行,将执行的款项按照刑事判决的财产部分依法处置。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切实提高生效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判决财产部分执行到位率。目前通过该机制共执行涉案财产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