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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贩毒获利100元 男子获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
2020-07-01 12:32:2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7月1日电(梁靖 李丽萍)微信转账付款200元购买“冰毒”,300元转卖他人,从中渔利100元。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赵某因吸食毒品,自2015年起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4月17日,一男子急于吸食“冰毒”,求助于赵某让其帮忙购买,并通过微信向赵某转账300元用于购买毒品。
 
        随后,赵某通过微信转账200元,为该男子购买冰毒一小包,赵某从中渔利100元。最后,赵某将藏冰毒的位置转发给该男子,该男子获取毒品后在家吸食。2020年1月12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违法国家法律规定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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