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人民法院:“键盘手”冒充靓女网上钓鱼 “酒托女”假借恋爱实施诈骗
2020-06-18 19:22: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6月18日电(梁靖 王家兴)利用网络聊天平台微信、QQ、陌陌等聊天软件用其“附近的人”功能寻找目标,冒充年轻女子“交友”骗取对方信任,约其见面,达到其不法目的。昨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酒托女”诈骗案件,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赵某伙同耿某、蔡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网络上由“键盘手”通过虚构女性身份使用虚拟定位软件,在社交平台以交男女朋友为名获取男网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该信息分配给“酒托女”,所招募的“酒托女”以自己是外地人在许昌打工,想结识朋友为由骗取网友信任,见面后以喝酒聊天的名义,和网友在许昌市某酒吧内进行高额消费,被骗者多为怀着交朋友、谈恋爱等目的男士,在女网友提出“见面”时欣然赴约,并主动结账。有些网友在消费时心有怀疑,但大多在“约会”后女网友突然“消失”才回过味儿来。种种原因,大多数并未选择报警,而是甘吃“哑巴亏”。
上述被告人形成团伙,互相分工、密切配合,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由键盘手、主管、酒吧、酒吧女组成的利益链条,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诱骗50名被害人至酒吧内,用低价红酒和饮料勾兑后以高档红酒的价格卖给酒托女骗来的男性网友消费,诈骗总金额高达18万余元,从中牟取暴利。各被告人将所骗赃款按照事先约定予以分赃。其中“酒托女”、“键盘手”按共25%的比例分赃。赵某等人再对剩余赃款按照投入多少进行分配。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