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金融案件 全部涉案款18余万元当场履行
2020-05-28 18:24:0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5月28日电(梁靖 崔佳)2020年5月28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履行全部涉案款18余万元,双方当事人签写案件结案申请书。不到一个月的高效执行,赢得襄城县金融机构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
2012年12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城县支行贷款1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利息支付至2016年3月20日,之后就一直未按贷款合同归还本金及利息。2018年5月8日,银行起诉至法院,李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判决:由被告偿还贷款以及利息。判决送达并生效后,李某某并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2020年4月27日,农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承办干警师旭磊于4月29日上午接收案卷后,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李某某来法院,但李某某诸多推脱。经过摸排调查,掌握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行踪后,5月28日清晨,承办干警师旭磊带领5名执行干警前往李某某现住的小区,“逮住”正在酣睡的李某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起初,李某某一直在叙说自己生意惨淡,无力偿还欠款,并不是故意不还款,承办干警师旭磊耐心解释,细致地释法明理,同时也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李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确实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欠钱不还,也提出希望法院能够主持和解工作。经过一上午的和解工作,被执行人李某某家属送来涉案款18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该院执行局局长陈京伟表示,襄城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金融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加强执行措施,依法公正高效执行,开辟涉金融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开展集中清理涉金融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助力金融企业发展,依法保护金融企业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