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首次集中执行行动
2020-05-18 12:39:5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5月18日电(梁靖 张棣 梁继红)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趋稳定,生产生活秩序不断加快恢复,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兑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确保执行干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下,逐步放开常规集中执行行动,5月15日强势出击,开展疫情以来首次集中执行行动。此次集中执行针对23起重点案件重拳出击,出动4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两组,每组都有两名副院长带队,彻底打消失信者以疫情躲避执行的幻想,让公平正义决不因疫情而迟到。
5月15日6时20分,魏都区法院执行局40余名干警整齐列队,蓄势待发。“战胜疫情的曙光已经到来,执行攻坚的胜利近在眼前!今天,各位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顺利完成任务的同时,告诉那些失信者,疫情不是你们的避风港!出发!”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曹晓辉做简短动员后,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兵分两路奔赴执行一线。
“法官,就6000块钱,又不是啥大事,用得着领这么多人来我家吗?”执行第一站,执行干警来到执行人杨某家中,杨某母亲情绪激动,声称被执行人杨某不在家,不知道其去向。
“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再说,6000块钱确实不多,早点还了就没事了,不履行判决可是触犯刑法的。好好的孩子,养这么大,可不能因为这一点钱再进去,那就划不来了。”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释法说理,杨某母亲最终平静下来,并与执行干警交换了联系方式,表示稍后取过钱后自行去法院还钱。


随后执行干警来到某小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顺利将冯某堵在家中。冯某与张某不仅是朋友又是多年的老邻居。2015年,冯某因急需用钱分两次从张某处借款14万余元。2019年,张某急需用钱,多次催要,冯某均未偿还借款,引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冯某依然不予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冯某,被执行人均以无能力履行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冯某,你急需用钱的时候朋友帮了你,现在你朋友急用钱,你却迟迟不还,将心比心,你这样对得起朋友吗?就算不顾朋友情谊,你不履行生效判决,那可是违反刑法的,你好好考虑考虑。”将冯某带至执行局后,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劝说释法说理,冯某最终同意还钱,并积极主动联系家人送钱,履行欠款2万元整,承诺剩余案款于下月月底结清。
2004年,许昌市某中学与张某签订租赁协议,将该校南门口某处门面房租给张某,张某将该处房屋转租给李某。因涉案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18年到期,某中学向张某、李某发出搬迁通知,实际承租人李某拒绝腾空搬离。某中学遂将张某、李某诉至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强与房屋租赁人李某取得联系,向其说明腾房意图,并表示李某在法院多次催促下均未主动腾房,今日将依法强制腾房,希望其予以配合。


“如果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构成拒执罪,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切莫一时糊涂,触犯刑法。”经过刘强一番释法明理,李某表示愿意腾房,并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做笔录,清点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双方在场人员签字后,按照清单上财产处置情况,腾空房屋。
截止目前,本次重点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案件涉及标的150余万元,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5件,腾房一处,现场查封财产两处。
新冠肺炎疫情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考试”,魏都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研判疫情对本地执行工作的影响,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造成的各类执行工作问题。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魏都区法院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做到主动联系,及时回应、及时反馈,充分运用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联系、谈话及答复事项,用司法力量守护着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