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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2020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2020-04-26 12:13:4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4月26日电(梁靖 牛丹 姚永丽)4月2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两级法院院长、主管刑事、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许昌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二庭庭长陈艳玲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基层法院代表分别作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许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全面总结2019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和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

  
  就开展好收官之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韩玉芬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结合许昌审判实际,落实好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上级精神,确保准确运用到每一个涉黑恶案件审判中。
  
  二要聚焦审判主业,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庭前审查功能,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公检机关在庭前予以解决;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庭前会议等解决程序问题和主要争议点,确保庭审重点突出;落实繁简分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提高服判率。
  
  三要打伞破网,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恶犯罪。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深挖彻查案件“保护伞”,从严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要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涉财产生效案件,要及时移交执行;执行不能的,上报原因;对涉黑案件涉财产部分判决及执行问题开展“回头看”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要提高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信息化办案能力,加快推进涉黑恶案件办理进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坚持内审工作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六要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长效常治的政治责任。审判中发现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及时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
  
  七要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所有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由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重大涉黑恶案件必要时由“一把手”、主管院领导直接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八要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职能,外部与公检做好配合,内部与民事、刑事及宣传部门做好配合,确保扫黑除恶成果。
  
  九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注重案件审理质量,编写典型案例,积累审判经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十要加强扫黑除恶队伍建设。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反面典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刑事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培养专家型法官,为深化司法改革、服务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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