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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襄城县司法局:劳资纠纷分歧大 联调模式促和谐
2020-04-10 17:05: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4月10日电(梁靖 贾燕燕)近日,许昌市襄城县司法局丁营司法所运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联调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熟人”效应,成功化解一起持续多年涉及十多人的劳资纠纷,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后一直“宅”在家中的襄城县丁营乡从事施工建设工程的丁某却因深陷讨薪纠纷导致生意停滞,眼看着别人都已经复工复产,丁某开始坐立不安。苦无良策的丁某只好向所在地丁营司法所求助,丁营司法所所长龚战壕同志热情地接待了他,详细询问了解事情的原委。
  
  原来,2017年8月,丁某在承包丁营社区道路两侧下水道改造工程后,雇佣王某等人砌下水道,砌到700多米时,王某等人因农忙停止做工,期间丁某已向王某等人支付了16000元工资,并预先垫付了6600元搬砖费用。在王某等人不能按时复工的情况下,丁某为如期完成工程,只好提高工酬另外雇人把剩下的1000多米下水道砌完。事后进行各项费用结算时,丁某和王某双方对剩余工资及6600元搬砖费用各执一词,几年来纠纷一直不断。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受理该案件,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戴着口罩一起去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双方对测量砌下水道长度实为707米、每米40元共28280元及已支付16000元均无异议,但对丁某预支的6600元搬砖费用、另外雇人多支付的5000元工酬分歧很大,丁某要求扣除下来,王某坚持不能扣除。
 
    调解员对双方争执焦点认真分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不是同村人,决定运用乡村联调模式,发挥各自所在村民调员的“熟人”效应,由各自所在村调解委和乡调解委联合参与调解,从情、理、法多方面进行解释沟通,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由丁某向王某再支付4000元,王某按用工数合理分配劳动报酬签订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争执长达两年多的劳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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