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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司法局:抚恤金分配引纠纷 疫情里调解终平息
2020-03-27 10:42: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3月27日电 (梁靖 刘聪)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南关司法所积极适应疫情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需要,灵活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因抚恤金分配引发的纠纷。
  
  2019年10月,某单位退休干部王某因病去世,按照有关规定,王某遗属获得抚恤金、丧葬费18万余元,对于这笔钱的分割问题,一家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月7日,纠纷当事人王氏姐妹系王某的两个女儿以及常某系王某的再婚配偶来到南关司法所申请调解。经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为:王氏姐妹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给父亲办理后事,剩余部分应留给奶奶宋某作为赡养费,此外常某与父亲系半路夫妻而且两人结婚也只有将近三年,时间不长,应不分。常某则认为自己与王某虽然结婚时间不算长,但婚后自己一直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王某生病住院期间也主要是由自己照料,自己应当享有分配权。双方各说各的理、各诉各的屈,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调解中,梁所长对她们进行耐心地开导劝说,并指出一次性抚恤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对于一次性抚恤金分配问题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一般参照《继承法》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纠纷问题,化干戈为玉帛。首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各不相让,情绪激动,梁所长决定采取“冷却降温法”中止调解,告知当事双方先各自回家冷静下再想想各自问题,等待下一次调解。在几天冷却后,梁所长又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找当事人,多次讲理释法,让其明白各自应享有的权益,终于双方当事人各自立场有所松动,并同意年后再次到司法所调解。
  
  春节过后,因受疫情影响,不适合当面调解,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尽早领到抚恤金,梁所长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与当事人谈心、讲理、释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常某分得抚恤金50000元,剩余款项由王氏姐妹和其奶奶宋某协商领取,王某安葬费由王氏姐妹承担。
  
  据了解,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性质是对死者家属在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属于近亲属基于家庭关系的共同共有。在处理时,一般会根据家属与死者之间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家庭结构等因素在家庭共有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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