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锤敲响禁毒决心:许昌中院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2-06-27 12:28:5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6月27电(梁靖 牛丹 陈耀辉)踏踏实实上班挣钱虽不能大富大贵,却足以衣食无忧。但小卡等人却禁不住巨额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搞起了毒品交易。老乡、女友、伙计......这条熟人交易链上的9人最终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其中1人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4人有期。
据了解,小卡、小照、小超家住许昌市襄城县。2019年12月,经三人预谋,小超到云南后从毒品上线人员(身份不详)手中以每块2.2万元的价格购买六块(每块350克)海洛因,并将磁铁、GPS和毒品粘在一起,吸附在一外地车底下伺机运出云南,后该货车因故滞留云南文山。2020年初,疫情结束后三人购买一辆货车开到文山,将毒品从外地车上取下后安放在货车下带回。后小卡将该批毒品贩卖,所得63万元毒资三人分肥。
2020年9月,小卡通过同县伙计小柱介绍,以23.5万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已病亡)海洛因二块(每块350克),小卡从中获利1.5万元,小柱从中获利3000元。
2020年10月,同为襄城县的小晓、小龙朋友二人到云南西双版纳,小晓通过与其云南的女友小花及上线小布(小花姐姐)联系,商定以每块(每块350克)2.5万元的价格购买六块海洛因。11月,小卡到云南与小龙会合,安排云南的马仔小刚接送毒品后藏匿于某宾馆,后小刚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卡等9人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运输毒品。其中小卡多次贩卖、运输海洛因4898.33克;小超、小照贩卖、运输海洛因2100克;小龙、小布、小晓、小花贩卖、运输海洛因2098.33克;小柱贩卖、运输海洛因700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小刚帮助他人运输海洛因2098.33克,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小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小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小龙、小照、小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人被判处十五年到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不同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吸食了第一口毒品,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痛苦与绝望、堕落与沉沦、疾病与死亡接踵而至。不仅会让自己走上不归路,也会导致家破人亡,更会引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平安稳定。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希望广大群众做到不好奇、不侥幸、不轻信,远离毒品、拒绝犯罪,拥抱幸福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