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线上执行“不停歇” 司法为民“不打烊”
2022-05-19 15:06:36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5月19日电(梁靖 吕海龙 刘少玄)疫情期间,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断探索疫情防控之下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利用智慧执行APP、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线上执行工作,确保线上执行“不停歇”,司法为民“不打烊”。
执行彩礼金5.5万元
5月12日,禹州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杜一鸣利用微信成功线上调解了一起涉婚约财产的执行案件。经多次电话沟通、线上释法明理,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被执行人当日履行执行款3万元。
2019年,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随后王某向被告支付7万元彩礼,双方于2020年举办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因彩礼问题发生争执,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王某5.5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一鸣第一时间对李某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公积金、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冻结了其微信7000多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多次联系李某,杜一鸣得知因受疫情影响李某无法上班,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考虑到该案属于涉婚约财产的案件,双方矛盾争议不多,有调解的可能性,如果机械的将李某纳入失信执行人,不但对李某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而且可能降低李某的还款能力,也无法保障申请人王某的债权利益。
疫情期间,杜一鸣坚持不懈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沟通方式,让李某和王某都充分考虑疫情等不利因素,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不易。最终,王某当天支付3万元,剩2.5万元按每月5000元偿还,并和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追回企业货款4.8万元
5月11日,执行局干警魏艳芳线上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禹州某塑管公司追回货款4.8万元。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郭某从禹州某塑管公司购买排水管及管件等材料,在支付完16万货款后,剩余4万多元迟迟不支付。2021年底,该塑管公司将郭某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郭某同意分两期于2022年1月20日前全部偿还,如继续不偿还将计算相应利息。
调解后,郭某仍不按时履行,该塑管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魏艳芳及时与郭某取得联系。因郭某人在河北,受疫情影响线下调查存在困难,魏艳芳通过电话、微信反复对郭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将要承担的一系列法律后果。
经过不懈调解,在执行压力之下,郭某向法院支付了执行款及利息4.8万元,禹州某塑管公司货款最终得到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