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委巡察办:健全“三项制度” 促巡察规范化建设
2020-03-20 15:51: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3月20日电(梁靖 王敏)近日,长葛市委巡察办利用今年首轮巡察进驻前的有利时机,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助力巡察质效双提升。
健全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分级建立巡察组组长库、巡察组副组长库及巡察人才库,为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对巡察人才库入库条件、选配流程、审核流程、工作纪律、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从人员选配、培训管理、激励保障、纪律约束等方面对市委巡察机构人才库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对破解市委巡察工作人员抽调难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化作适时调整和更新。
健全市委巡察工作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参照省委、许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流程,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流程,确保规定动作规范化。市委巡察工作流程从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移送交办、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7个环节入手,规范工作流程,细化为59项工作步骤,明确每一步骤规范要求和完成时限,使巡察实施一目了然。制定各类巡察工作用表和各类巡察报告起草规范等模板30余项,规范内部文书使用规范,做到内控文件格式、内容、标准、归档材料“五统一”。
健全巡察后评估制度。制定市委巡察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评内容,切实加强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的全面监督,推动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通过巡察组自我评估、开展问卷调查、个别座谈等方式,对巡察组工作、巡察组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多维立体考核。巡察后评估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作为评选优秀巡察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对评估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护短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