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9月24日电:9月23日上午,兰考县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带着锦旗走进兰考县综治中心,向县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送上一面印有“法理情中寻平衡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感谢调解员高效化解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心结”,解决了大问题。
该批案件起因均为业主因房屋出现墙壁裂纹、掉皮等主体结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多次催缴无果后,将业主诉至兰考县法院。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我院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综治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驻综治中心法院调解员在初步接触中发现,业主们普遍存在一个认识误区--房屋质量问题“张冠李戴”:“房子出了问题,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不给我修好,我凭什么交费?”。面对这一僵局,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没有急于组织双方“面对面”谈判,而是果断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策略,精准释法明理。调解员分别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单独沟通,充当起“法律翻译官”和“情绪缓冲垫”的角色。
调解员耐心倾听业主诉求,充分理解其因房屋质量问题带来的困扰。随后,从法律角度细致剖析,向业主阐明物业服务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墙壁裂纹、掉皮等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其责任主体在于开发商,属于房屋质量保修范围;而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公共区域的保洁、秩序维护、设施管理等服务方面。业主因开发商的遗留问题而拒交物业费,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同时,调解员引导业主通过正确途径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并建议物业公司积极协助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另一方面,调解员则引导物业公司反思自身服务是否存在可提升之处,特别是在沟通和协调解决业主实际困难方面,能否展现更多诚意和主动性,以争取业主的理解与配合。
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成功厘清了各方责任,打破了业主的认知壁垒。物业公司也表现出积极和解的态度。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批业主当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对于剩余部分业主,调解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调解员将继续通过普法宣传,引导他们依法、理性地解决纠纷。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关乎着群众的民生福祉。兰考县法院驻综治中心将继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