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赠送锦旗向院长和承办人点赞
2025-08-22 20:21: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8月22日电:8月20日,当事人王某怀着无比感激之情,将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赠送给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宗振宇和执行干警吴晶晶,用质朴的方式表达真挚的感激之情。
据悉,王某与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被告仲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仲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原告王某向顺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被告仲某名下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退休工资卡,并扣划10925元。后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指定该案件由龙亭区人民法院办理,顺河区人民法院解冻该账户。

我院在接到指定裁定后立案执行,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仲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及传票,并继续冻结被执行人仲某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退休工资卡,后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件终结。然而被执行人仲某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划扣被执行人仲某建行工资账户22600元,并转至申请人王某账户。但因该案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申请人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承办人吴晶晶接到案件后,仔细阅卷,认真研判案情,展开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仲某向我院递交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中》未如实表述自己名下真实财产情况,其将原先个人退休工资账户由中国建设银行(已被我院冻结)申请变更为中国银行(被顺河区人民法院线下查封),有恶意转移财产之嫌疑,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实际拘留被执行人,决定对被执行人仲某罚款2000元。
该案件执行以来,宗振宇院长一直高度重视,曾多次接待申请人王某,耐心倾听诉求,详细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结合案情召开案件研讨会,商议解决方案。龙亭区人民法院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将仲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最终被告仲某犯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申请人王某后到顺河区人民法院立撤销权之诉案件,2025年6月,顺河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解除对仲某名下工资卡冻结,遂之我院成为首封法院,并对仲某工资账户进行扣划101735元,并转至王某账户。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一声感谢,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龙亭区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始终秉承为民司法的初心,持续践行公正司法的宗旨。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那些心存侥幸、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捍卫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