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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劳动者不再伤“薪”忧 “酬”
2024-12-31 14:00:3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2月31日电:“谢谢您的公正审理,帮忙追回我的血汗钱,两年了,我的忧心事终于妥善解决了,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当事人郭某激动得几度哽咽着对孙法官说道。12月30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禹王人民法庭收到一面写有“秉持正义,执法如山;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在阳光下,这两行烫金寄语显得格外闪亮。
  案情回顾:2014年郭某到开封市某电器设备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技术图纸、生产管理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约定每月工资8350元,半年发放一次,还有年终奖10000元,工资一直以来也是这样发放的。2020年2月及2022年2月至12月,该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67100元,也一直没有缴纳社保,遂诉至法院。
 
  在了解案情后,法庭干警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尝试联系该公司进行诉前调解,但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得知经过劳动仲裁、诉讼等程序,双方已经僵持,调解可能不是“最优解”,后依照程序,转为诉讼案件进行办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严格审查本案的相关证据,经审理认为郭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公司无正当事由拖欠郭某工资,最终依法判决开封市某电器设备公司支付郭某工资60144.41元及经济补偿金82649.97元。开封市某电器设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件虽已经尘埃落定,但法官的关怀并未止步。孙法官主动关注公司的履行情况,经询问当事人,得知案件现已全部履行完毕,郭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一面锦旗,既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许。下一步,禹王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务实举措回应社会所需、群众所盼,深入推进“法院+”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深做实“枫桥式人民法庭”,让人民群众更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工作的力量与温度。(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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