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结,多案消,兰考法院一揽子化解50余起系列案件
2024-10-14 20:31:5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0月14日电:兰考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调解先行”,创新调解方式,积极探索运用示范性调解模式,助推类型化批量案件高效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5年,多名业主购买兰考县某小区房屋并交纳了热水配套费、天燃气初装费、自来水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配套设施费。后期业主了解到,按照兰考县相关政策要求,2015年元月以后,在兰考县开发商品房的企业应将配套设施费计入商品房开发成本,备案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已经包含配套设施费,开发企业不得另外收取。按政策要求,该小区54位业主联合至业主办公室要求退还款项,无果后又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未果。无奈,54名业主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兰考县法院。

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资深调解员邵长波接到案件后,因案件涉及群众人数多、赔偿范围广,若不能妥善处置,后续可能将有大批案件涌入法院,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对县域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等带来一定的影响。经过综合分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选取代表性案件率先进行诉前调解,形成示范性案例,以此带动其他案件高效化解。调解员邵长波创新调解方式,提出以物业费抵扣配套设施费用,既满足了业主退款的需求,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的影响,最终在调解员邵长波的多次协商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54名业主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54起纠纷顺利结案,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兰考县法院将继续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与获得感。(闫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