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地市观察 > 政法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出庭结束被拘传,履行案款促结案
2024-07-19 21:18:4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7月19日电:近日,开封市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郑州某法庭门口,将在另一案件中出庭结束的被执行人郑某拘传至尉氏县法院。
 
  刘某与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郑某偿还刘某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并对郑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经核查,未发现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均未找到郑某本人,亦未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就在执行干警研讨下一步执行计划时,申请人刘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郑某作为另一案件的当事人将在某法庭出庭。执行干警立即与兄弟法院展开沟通,确认当事人郑某正是执行干警一直在寻找的被执行人。确认开庭时间后,执行干警赶往某法庭,待庭审结束,立即将被执行人郑某拘传至尉氏县法院。
 
  执行干警严正告知郑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等行为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郑某见逃避无门,很快联系家属履行了全部案款。
  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每一个案件的执行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期望,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捍卫。尉氏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定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杨翠娇)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