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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临时“加码”,看诉前如何调解
2024-07-16 21:29:2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7月16日电:近日,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专职人民调解员夏爱琴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据了解,原告周某购买了被告徐某某的房子并支付了定金25000元。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被告徐某某一直不配合原告周某办理房屋买卖网签备案手续。多次交涉无果后,周某诉至龙亭法院诉前调解,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50000元。
  对此,徐某某承认了自己拖延办理房屋买卖网签备案手续,称:“我们家这套房子还有一间储藏室,想打包一同出售给周某,否则只卖房子的话,再单独售卖储藏有些难度。”
 
  然而周某坚持道:“我只买这套房子,储藏室我不需要,房子价钱已经协商好了,合同也签了,现在又想临时“加码”,“绑架”我购买储藏室,我不接受。”
 
  调解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夏爱琴见状立马表示:“大家是来解决问题的,买卖不成仁义在,心平气和更有利于解决矛盾。”
 
  紧接着,夏爱琴开始耐心细致的做起了调解工作:“生意买卖要商量出合适的价钱才能成交,徐某某既然想打包出售储藏室,我们不妨听一听他的报价,如果你觉得合适,那就考虑购买,不合适的话咱们再说是双倍返还定金还是按合同履行只购买房屋。”
 
  徐某某表示,在房子的基础上,储藏室再多加70000元。“我们的储藏室有35平方,平时放一些杂物十分方便,能够增加生活幸福感。”
 
  夏爱琴仔细观察到周某的妈妈有些心动了,便立即提议周某可以再和妈妈商量商量。
 
  随后,商量好的周某母子表示,由于房子还需要支付中介费等其他费用,再加上还需申请贷款,还款压力确实有点大,希望徐某某能再优惠一些。
 
  经过再次协商,价格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年轻气盛的周某逐渐失去了耐心,直接表示“房子我们不要了,就按照违约让被告双倍返还定金50000元。”
 
  夏爱琴见状立即劝导对方换位思考:“都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原告家也是倾其所有想为孩子购置一套房子,说好的价格再临时变卦加价确实令人难以接受。被告也是担忧储藏室单独不好售卖,咱们互相体谅,既然大家主要都是想买卖房子,那不如还是按照合同履行,尽快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如果以后原告需要储藏室,碰巧被告的储藏室也还未售卖,那咱们再进行合作也不迟。”
 
  经过耐心劝说,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于当日下午完成了房屋买卖网签备案手续。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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