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地市观察 > 政法 >

热线:0371—65710329 信箱:hntyxww@126.com

开封市杞县法院执行干警千里追踪拘被执行人
2024-05-24 21:34:2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5月24日电: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持续推行执行“110”工作模式,对当事人提供确切线索的快速前往,及时拘传被执行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4年5月24日,该院执行干警千里追踪拘传一名被执行人。
  2022年,申请人葛某跟随被执行人孙某在漯河某工地做工,孙某拖欠葛某的劳务费未支付。葛某多次向孙某索要未支付的劳务费,但孙某一直拖延支付直至最后直接拒接葛某的电话。葛某无奈之下,于2024年1月份拿着孙某所写欠条以及电话录音等证据,将孙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孙某给付原告葛某工资款13103元。宣判后,孙某没有提起上诉,案件生效后葛某依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葛某于2024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王洪湾通过查控,没有发现孙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线下前往孙某户籍所在地,发现其家中无人,孙某夫妻常年在外,孩子也在外地上学,案件进入困境。执行法官委托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孙某的行踪,就在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前,王洪湾法官于5月22日上午11点半接到申请人葛某电话:“王法官,我打听到孙某在保定某工地上干活,那个工地快完工了,我把地址发给你,你们去抓她吧!”
  王洪湾法官接到葛某电话后,立刻向院领导汇报案情。院领导得知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高度重视,同意执行干警外出申请。得到批复后,王洪湾顾不上正值午饭时间,立刻带领团队成员刘博及另外两名女同志一同前往保定,寻找孙某的行踪。直到当天晚上7点,执行法官一行终于找到葛某所提供的工地位置,担心警车出现有可能打草惊蛇。王洪湾等同志便将警车停在1公里开外的一个地下停车场,在工地外安排同行人员轮流值守。经过一夜蹲守,直到23日上午9时许,孙某开车进入执行人员的视线范围。等到孙某下车走向工地门口时,执行干警一人留守孙某所开的车旁,剩余人员一起冲向孙某,将孙某予以控制。王洪湾向孙某表明身份后,孙某一直在辩解:“不是我欠葛某的工资,在我手里那么多工人,都没有人告我说我欠他们工资,我谁的工资都不欠,是公司欠葛某的工资。”执行干警告知孙某:“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如果你对判决有异议,你应该在上诉期内上诉,现在我们执行的内容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如果你认为是公司拖欠工资,你现在可以向公司予以催要。”孙某向公司联系后未果,执行法官让孙某同家人联系筹钱,最终孙某未筹到钱。王洪湾告知孙某如果筹不到钱偿还葛某的劳务费,将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和罚款,并且拘留后,依然要履行法定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解,孙某以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执行干警,表示“拘留吧,整好我到拘留所里还可以好好歇歇。”最终对该案调解不成,执行法官依法对孙某予以司法拘留。(孙金男)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