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八年”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2024-05-23 20:55: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一、官司打赢,胜诉难兑现
2016 年 3 月,河南某某锚机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开封示范区法院提起诉讼。河南某某锚机有限公司称,双方签订了《锚机采购供应合同》,陕西某某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河南某某锚机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2016 年5月,示范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判决生效后,陕西某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但案涉高速公路系停工、未投入使用状态,执行干警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故2017 年 12 月终结了该案本次执行。

二、主动排查,依申请恢复执行
一转眼数年过去,案件始终未能取得实质进展,但执行人员始终未放弃该案执行。近期经过排查,法院执行干警发 现该涉案路段高速现已投入使用并建设了收费站及相关公 司管理,执行干警主动联系申请人河南某某锚机有限公司, 向其告知此案件情况,申请人得知后申请恢复执行,并积极配合相关案件调查。
2024 年 5 月 11 日,法院执行干警前往陕西省渭南市对 被执行人企业进行外围摸查,分别前往了当地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审批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企业银行基础户分行,在逐步排查中,摸清了案涉高速路段的运营、管理情况后,前往该公司注册地,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向其解释案件情况,阐明法律规定及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并说明执行措施等方案。

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在考虑解决这个案件,没想到法院 执行局都过来了”,而且通过执行干警讲解,了解到了案件情况,为了保证案涉高速的正常运营,以及案涉高速债务涉及 企业运营环境困难问题,当场与申请人企业达成了和解协议, 承诺履行货款 500000 元,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打入申请 人企业账户内,至此,判决生效后长达八年的生效判决书执 行完毕。本次执行,一方面兑现了申请人胜诉权益,缓解了 其资金紧张的现状;另一方面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被申请人 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该案例只是示范区法院主动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示范区法院始终立足审判工作实际, 坚持“有矛盾早化解,有诉讼早决断,有权益早兑现”的工作思路,建立起“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结合辖区营商环境特 点,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减少企业诉讼成本,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添色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