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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 释法明理促结案
2023-07-06 20:12: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7月6日电:近日,开封市尉氏县法院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冉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掉头时,与凡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凡某受伤送医治疗。经公安机关鉴定,冉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开封市尉氏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冉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凡某医疗费等共计65024.59元。
 
  判决生效后,冉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冉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均未收到任何回应。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冉某的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等,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线下查询确认,冉某名下无公积金、房产和车辆。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冉某及其家属释法明理。告知冉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冉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四处筹钱,但仅凑够40000元。执行干警将冉某的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凡某,凡某被冉某真诚的态度打动,又念及冉某尚年轻,已经尽力承担责任,便提出放弃剩余案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冉某支付给凡某40000元 ,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尉氏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对涉民生类案件重点关注,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杨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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