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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温度 助力营商环境
2023-05-26 18:25:2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5月26日电: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支付15516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损失以155163.1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85%计算)。
 
  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迟迟未将案件款交付给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遂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向申请人还款,遂及时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询问还款事宜。
 
  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陈述因企业目前经营困难,希望能减免部分利息。龙亭区人民法院经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人考虑到疫情原因同意减免部分利息。最终,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申请人167137元,其中,本金155163.1元,诉讼费和保全费一共是3130元,利息8844元左右,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共计减免2000元左右。
 
  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常生活及经营都受到很大的影响,收入相对不稳定,出现逾期还款的事项时有发生。龙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落脚点,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将被执行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本案中,被执行人作为民营企业,为开封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考虑到营商环境、疫情影响、被执行人积极的还款态度、申请人的谅解等因素,积极的促成双方的利益平衡,案件仅用12天就执行完毕,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尚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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