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法院“豫剑执行” 强占车辆为促归还
2023-04-28 20:51:1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4月28日电:近日,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刚柔并济,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马某从二手车市场购买小型轿车一辆,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后马某将该车辆借给案外人张某使用。因张某与胡某存在经济纠纷,胡某便将车辆占为己有。马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尉氏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车辆归还给马某。判决生效后,胡某仍未归还车辆。马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胡某收到执行通知书无任何回应。执行干警联系到被执行人胡某,胡某辩称,他是从案外人张某处得到的车辆,理所应当将车辆返还给张某,并且自己已经将车辆送至张某处。通过案情分析,执行干警了解到,案外人张某已失联多日,执行干警判断胡某应该在撒谎,车辆肯定是被胡某藏匿在某个地方。执行干警严正告知胡某,一经发现胡某故意隐藏车辆,法院不仅要强制将车辆归还马某,还会对胡某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同时执行干警也表示理解胡某的顾虑,告知其与张某的经济纠纷可另案起诉,法律定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不能以此为借口侵害马某的合法权益。胡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执行干警带至停放车辆的荒僻胡同内。执行干警迅速联系申请人马某,对车辆进行了交接。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尉氏县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以“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穷尽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杨翠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