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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担保有风险 替人还债可追偿
2022-12-15 20:23: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2月15日电:12月14日,担保人郭某来到尉氏法院替债务人李某履行案款,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郭某和李某是好朋友,李某请郭某为自己担保借款,郭某不好意思拒绝,以为就是签个字,帮帮忙而已,殊不知签字之后,自己的行为就承担了法律责任。之后,因李某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将债务人李某和担保人郭某诉至尉氏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十日内偿还借款,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某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和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始终联系不到李某。执行干警查询到担保人郭某作为该案的被执行人,账户内有足额的财产可供偿还债务,随即对郭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郭某起初非常不解,本来是好心帮忙,最后落得个替人还债。执行干警耐心的对郭某释法明理,一方面担保人有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郭某这才放下心来,主动来到法院偿清了案款。
 
  尉氏法院郑重提醒,担保有风险,切勿碍于情面草率签字。为他人担保前,一定要三思后行,做足以下几方面的功课:一是要对被担保人的资金状况、信用情况、资金用途、经营能力等进行详细的了解;二是对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要有明确的约定;三是担保涉及的金额要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才能避免将自己卷入债务纠纷的旋涡之中。(杨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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