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查封受限 主动履行给付
2022-10-20 20:03:12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10月20日电:近日,被执行人因车辆被查封出行受限,主动联系兰考县法院执行干警要履行给付义务,顺利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
韩某彬长期从事密度板的销售工作,陈某从事装修工作,并多次从韩某彬处购买密度板,刚开始合作的时候,都是一帐一结,由于长时间供货需求,双方的账目就不再是一帐一结,而是堆积清账,当货款累积到10余万时,韩某彬便向陈某催要货款,陈某却只是向韩某彬出具一份欠条,而无任何支付意愿。为索要货款,韩某彬将陈某起诉至兰考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陈某共欠原告韩某彬货款100890元,保证于2022年7月份至2022年年底每月支付货款10000元,剩余货款于2023年1月底前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陈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韩某彬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签收法律文书后的陈某未上报名下财产状况,亦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辆别克轿车,立即将该车进行查封。由于车辆被查封,出行受限的陈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因疫情影响,现自营的工厂目前是出于亏损状态,我先履行20000元货款,剩余货款一定会按时履行,希望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并请求将车辆解封,多跑业务尽快结清货款。执行干警随即向申请人讲明情况,并得到申请人的同意,将查封车辆解封。到此,该案被顺利执结。
兰考县法院致力于在法律层面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方面做更加细致的工作,在处理企业之间矛盾纠纷时善用、巧用调解方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减少了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用实际行动为企业保驾护航。(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