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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精准有力 工程劳务费速到位
2022-06-22 20:15:4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6月22日电:通过执行干警及时采取扣划等强制措施,兰考法院快速高效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堂、王世路与马某长签订内部承包责任书,将该两幢楼的外墙抹灰、外墙保温等劳务项目转包给马某长,约定劳务费按施工面积计算。马某长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了相应的劳务项目,该两幢楼按时交工验收,出售入住。经结算,工程的劳务费为116.6359万元,王某路支付114万元劳务费。但至2022年1月29日,李某堂、王某路仍欠近13万元劳务费未给付。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马某长诉至兰考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堂、王某路自愿于2022年5月25日前给付原告马某长劳务款40000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劳务款30000元;剩余劳务款60000元于2022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但和解协议生效后,李某堂、王某路仍未给付劳务款,马某长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堂、王某路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自觉履行,然而李某堂、王某路均无动于衷,依旧以工程款未结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款。执行干警及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快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堂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随时有提现和转账的可能,执行法官快速反应,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后顺利扣划了13万元的执行款,随后将案款及时发放给了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陈莉)
  
  关于马佰长申请执行王世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2022)豫0225民初2075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被告李本堂、王世路应支付马佰长劳务款130000元。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2022年6月20日前,王世路支付马佰长劳务款60000元(已支付)、案件受理费1450元(已支付)。
 
  二、2022 年 9月30日前,王世路支付马佰长剩余劳务 款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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