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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起纠纷 释法明理促和解
2022-05-10 18:27:0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5月10日电:5月10日,开封市尉氏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成功协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某地产公司与江某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合同中约定江某应先支付首期房款20万元,剩余房款江某分期支付。在支付了部分房款后,江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该房产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尉氏法院。经法院调解,该地产公司与江某达成和解,并约定江某应在12月底支付剩余62万余元房款。后因江某未能履行和解协议,该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2022年5月10号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此事。在协调的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地对被执行人江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的威慑下,江某意识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该地产公司与江某达成和解,江某当场支付40万元房款,其余房款于9月底支付。
 
  尉氏法院为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以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执行服务为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案件质效,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张书芳 黄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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