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巧调解 法润如初幸福家
2022-03-25 20:59:24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3月25日电:近日,尉氏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重归于好,并高兴得与调解员合影留念。
2014年一月,张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夫妻二人勠力同心,努力打拼,先后在县城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汽车,二人都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尚可。但是,由于王某在外工作繁忙,加之性格内向,对张某及女儿关心不够,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且又缺乏沟通协商,致使夫妻二人矛盾加深,影响到夫妻感情,原告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

诉前调解室调解员受理案件后,经过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沟通了解,发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主要原因是被告王某对张某及女儿关心不够,出现矛盾缺乏积极主动解决的态度,从而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后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分别指出双方的不足,向双方讲明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除了爱的甜蜜,更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家庭的维系需要彼此磨合,相互适应,需要更多相互理解和彼此宽容,并从双方的婚姻历程,经济收入状况,子女成长,如何处理婚姻状况等方面,对对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均认识到了缺点及不足,被告主动向原告表示以后多对原告和子女施以关爱,积极主动化解家庭矛盾,并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原被告双方当场依法撤诉。双方感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并愉快的与调解员合影留念。
婚姻家庭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尉氏法院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解决离婚案件中,始终以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为出发点,坚持诉前调解,高效化解婚姻矛盾纠纷,促进案件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董旭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