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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企业合同纠纷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022-03-17 16:35:0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3月17日电:开封市尉氏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1年3月上旬,卢某在郑某经营的饲料厂购买一批化肥,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卢某应在3月底之前,将5000元货款支付给郑某。时限到期后,卢某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郑某遂将卢某诉至尉氏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卢某在十日内支付郑某货款共计5000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未履行义务,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调。在协调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地对被执行人卢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联系亲属将案件款支付给郑某,案件执结完毕。
 
  尉氏法院执行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找准切入点,不断强化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能力、锤炼作风,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落实落地。(张书芳 李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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